根据吉林大学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公共外语教育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方法,选拔优秀人才。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选拔规律,坚持学术标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全面考察,注重客观评价。在对考生德智体等方面综合考察的基础上,还要突出对专业素质、动手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业务课考核成绩尽可能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明确的等次标准。
3.坚持公正公开,维护考生权益。政策规范透明,程序公正公开,结果主动公示,监督机制健全,以人为本,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复试录取组织管理
公共外语教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成立复试命题小组,负责制定难度适宜、数量充足的复试试题;
成立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考生的复试考核、评价工作;
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完成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及身份验证;
成立监督检查小组,负责对学院复试录取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信息公开公示和工作人员的廉洁廉政等进行监督检查。
三、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
1.考生必须符合《吉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中报考条件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2.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我院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见下表),才有资格参加复试,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不包括推免生)。
公共外语教育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总分 |
政治 |
外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050201 |
英语语言文学 |
401 |
60 |
60 |
90 |
90 |
050202 |
俄语语言文学 |
401 |
60 |
60 |
90 |
90 |
050205 |
日语语言文学 |
389 |
60 |
60 |
90 |
90 |
050211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382 |
60 |
60 |
90 |
90 |
四、考生资格审查要求
复试前要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须提交材料如下: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2)往届考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3)应届毕业生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4)本科阶段定向就业培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在学期间成绩单原件一份(应届毕业生需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往届毕业生由档案所在单位盖章)。
资格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材料造假或不符合要求者;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及复试表上的照片与本人不相符者;在读非应届毕业的大学生;与《吉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所要求的条件不相符者。
资格审核期间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如报名时提交的电话号码有更换,请及时联系公共外语教育学院研究生办公室(0431-85166287)。
考生体检工作由学院在新生报到后组织进行。
五、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1. 本次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线下复试方式。
2. 复试主要内容
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道德品质、外语听说能力等综合素质。
(1)笔试:主要为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
(2)面试:包括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考核考生第二外国语基本交际能力和综合语言运用能力。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六、关于复试成绩
1. 复试成绩满分300分,合格分数线为180分,对在复试中没有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在复试中,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满分200分,合格分数线为120分。面试分为两个部分,其中二外口语和听力测试50分,专业面试(口试)150分。对在复试中笔试或面试成绩没有达到及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2. 考生总成绩为100分,其中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加为招生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3)×40%
3. 考生按招生考试总成绩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业务课(业务课1和业务课2)成绩的平均分高低排序;总成绩和初试业务课(业务课1和业务课2)成绩的平均分都相同时,按复试成绩排序。
4.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关于调剂
生源不足的专业(方向),原则上在校内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录取。
1.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我校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剂考生必须符合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所报第一志愿专业的吉林大学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调入专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剂考生的调入专业要与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其中初始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所报第一志愿专业的吉林大学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调入专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进入学校复试分数线的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不得申请调出该专项计划;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生源充足情况下,不接收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调入。
6.参加强军计划和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7.学院拟调剂汇总名单统一报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调剂。
8.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将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9.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学院自主设定,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八、关于录取
1.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总成绩择优确定录取名单。调剂考生单独排序,根据调剂计划按总成绩择优录取。
2.强军计划、援藏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均录取为定向培养研究生。
3.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文件执行。
4.符合加分政策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按教育部文件要求,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复试。
5.被录取的支教生须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完成支教工作后,随下一年度录取新生一并办理报到入学手续;被录取的“2+3”专职辅导员须保留入学资格两年,随入学年度新生一并办理报到手续。
九、关于信息公开
1.学院官网发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它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
2.复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学院官网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拟录取专业、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期为三天。少民计划、士兵计划、强军计划、授藏计划及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在备注中注明。
3.在调档审查后,招生办公室通过吉林大学招生网统一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4.咨询及申诉渠道。学院咨询电话为(0431)85166287。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提出质疑时,可在复试结果公布的三个工作日内向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处理。入对学院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处提出申诉,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处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调查处理。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431)85166371。
十、关于违规处理
1.凡与复试考生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直系亲属,应主动回避,不得参与复试录取工作。
2. 对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3. 对在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相关单位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十一、复试工作日程安排
3月21日前,公布公布复试通知和复试考生名单
3月27日前 公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3月31日前 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
4月16日前 完成调剂考生复试
4月20日前,上报并公示拟录取名单。
十二、本实施细则及未尽事宜由吉林大学公共外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吉林大学公共外语教育学院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