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2023年招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包括儒学)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公告》及《吉林大学公共外语教育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现将吉林大学公共外语教育学院2023年“中华传统文化(包括儒学)专项计划招生信息公布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专业 |
报考方向 |
指导教师 |
招生人数 |
备注(专项计划研究方向) |
050200 外国语言文学 |
03 社会语言学 |
潘海英 |
1 |
儒学经典外译与国际传播 |
二、提交申请材料
1. 考生须于2023年5月15日前(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将申请材料纸质版经“中国邮政速递”(EMS)邮寄至公共外语教育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同时发送对应材料扫描件的PDF电子版。截止时间前未能按通知要求发送全部材料者不计入报名序列。
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前卫校区公共外语教育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外语楼130室)
联系人:李老师 0431-85166287
邮箱:limeng@jlu.edu.cn,邮件命名为“中华传统文化(包括儒学)专项计划+姓名”
2. 凡申请参加 “申请考核制”的考生须提交如下申请材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名、考核、录取资格。申请材料均不予退还。申请材料包括:
(1)《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一份(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本人自述”栏及承诺人签名均由考生本人手写)。
(2)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专家推荐书”。
(3)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要求中文3000字(或英文7000字)左右;
(4)考生(含军人)本人居民身份证件复印件。
(5)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6)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研究生证复印件或所在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
(7)在国内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交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http://www.cdgdc.edu.cn/)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8)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9)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10)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授权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考生本人代表性科研论文:已发表的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全文复印件,拟发表的提供须按期刊发表格式排好版的打印件)
(11)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或毕业学校档案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12)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硕士论文概要)。
三、资格审核
学院成立不少于5名相关专家组成的“资格审核小组”,确定资格审核标准和进入综合考核的比例,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根据考生的外语水平、学习成绩、硕士论文、参与科研、发表论文以及获奖等情况,按百分制给出成绩。在进入综合考核比例范围内,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在公共外语教育学院网站(http://sofle.jlu.edu.cn/)对外公布。考生成绩在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阶段的综合考核。
四、综合考核
1. 学院成立不少于5名博士生导师组成的“综合考核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2. 综合考核包括学术水平考核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但不限于英语能力与实践、专业综合能力、学术素养和科研创新潜质。综合考核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全程录音录像。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综合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公共外语教育学院综合考核成绩、拟录取名单在学院官网(http://sofle.jlu.edu.cn//)公示,公示期为3天。
综合考核具体的方式和时间在资格审核工作完成以后另行公布。
五、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公共外语教育学院博士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公共外语教育学院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