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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外语教育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

时间:2024-07-04 作者: 文章来源: 浏览量:

根据《吉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校研院字〔 2021110号)的规定,制定公共外语教育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对象   

基础学制内应届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的原则。   

(三)保证质量,择优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集体和社会公益活动。

4.   刻苦学习,勤劳勇敢,积极实践,爱校荣校,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

5.   注重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秀,在日常生活和各项活动中起表率作用。

6.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人际关系和谐。    

7.   当前学历期间,曾获得研究生荣誉称号或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二)同等条件下,具备下列条件的研究生优先:   

1.   到西部地区、到边远艰苦地区、到基层或国家急需行业就业者。

2.   在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文体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者。

3.   发表具有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的学术成果者。

四、评选办法   

(一)名额分配:按照各专业学生人数的10%计算。

(二)评选标准:按照毕业生研究生期间的加权总成绩进行排名,即以学年奖学金(含学生活动加分和学术成果加分)排名为准。排名并列时,参考上述第三项第(二)款。

(三)评选候选人由本人在专业内申报,各专业按照本专业分配名额推荐上报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如本人在专业内不申请,视为放弃。

(四)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结果在学院网站和毕业年级研究生群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五)根据《关于做好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若干意见》(校发〔200563号)中的有关规定,对于未结清有关欠款的同学,学校将取消其参加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的资格。

(六)已获得优秀毕业研究生荣誉称号的,如在毕业离校前出现不符合评选条件的情况或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学校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研究生荣誉称号。   


                                     公共外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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